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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动态
责任编辑:
张智军
联络员:
张 昭
电话:
87294248
关键字
标题
·
非许可审批
·
事项名称
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确认
设立依据
《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税发〔2006〕111号文印发);陕西省发展改革委《转发〈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〉的通知》(陕发改外资〔2006〕851号)
申报条件
1、项目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政策鼓励类;
2、项目核准符合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;
3、申请内容符合项目核准文件要求;
4、项目符合外商投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;
5、项目采购国产设备清单已经确定。
申报材料
申请文件及相关附件。其中附件包括:
1、项目核准文件复印件;
2、项目采购国产设备清单;
3、包括国产设备清单的项目申请报告;
4、其他需要说明或提供的材料。
办理流程
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,项目单位通过所在地市级(指设区市)发展改革部门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。15个扩权试点县(市)的项目可直接通过项目所在县(市)发展改革部门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,但申请文件应同时抄报所在地市(指设区市)级发展改革部门。限额以下项目,由省发展改革委出具项目确认书;限额以上项目,由省发展改革委初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。
承办处室
外资处
联 系 人
扈 迎
联系电话
029-87291689
服务对象
各市(包括15个扩权试点县(市))发展改革部门及有关项目单位。
办理期限
10个工作日
结果查询
http://www.sndrc.gov.cn
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与维护
电话:029-87294397 传真:029-87294181
邮箱:
fgwxxb@shaanxi.cn
陕西省信息中心
技术支持 029-87291923 陕ICP备05001170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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