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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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动态
责任编辑:
张智军
联络员:
张 昭
电话:
87294248
关键字
标题
·
非许可审批
·
事项名称
政府投资项目审批
设立依据
《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》(国发[2004]20号)、《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》(陕政发[2004]50号)、《省预算内非经营性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(经省政府同意,陕发改发[2005]295号)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》(国办发[2007]64号)和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》(陕政办发[2008]1号)。
申报条件
1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;
2、符合国家投资政策和方向;
3、符合发展建设规划、土地、环保和节能等政策;
4、国家和省上设立专项的从其规定。
申报材料
项目建议书由建设单位提出;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,包括规划、环保、土地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,以及具有相当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。
办理流程
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,项目申请人通过所在地市级(设区市)发展改革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。由国家审批的,由省发展改革委初审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。15个扩权试点县(市)的项目可直接通过项目所在县(市)发展改革部门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,申请文件同时抄报所在地市级发展改革部门。
承办处室
固定资产投资处及有关处室
联 系 人
刘 齐
联系电话
029-87294216
服务对象
各市(包括15个扩权试点县(市))发展改革部门或省级有关部门及有关项目单位。
办理期限
20个工作日出具初审意见
结果查询
http://www.sndrc.gov.cn
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与维护
电话:029-87294397 传真:029-87294181
邮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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